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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方案

时间:2015年08月0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

安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4]37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就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重点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做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合同、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 实现地块、台账、合同、登记簿、证书相符,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二)任务目标

我县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全面推开,当年完成总任务的50%,2016年完成40%2017年扫尾。

(三)基本原则

1、保持稳定,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对农村土地第二轮土地延包的规范和完善,要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严禁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权属清晰的先确权颁证,不清楚的先明晰权属再颁证,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再颁证。要妥善处理问题和矛盾纠纷,确保组矛盾不出村、村矛盾不出乡、乡矛盾不出县,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决不允许引发群体事件和大规模上访,确保社会稳定。

2、“确地”为主,分类指导。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主要采取“确地确权”方式确定农户土地承包权益,凡是土地已经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确地到户。不宜确地到户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乡(镇)政府和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报县市区政府批准,可以探索确权确股不确地,即只登记农户承包地面积,不确定地块位置,农户凭借确权到户的土地承包面积(股份)分享土地收益。不得搞行政命令,强行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代替确权确地。

3、依法依规,规范操作。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及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规范进行。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击问题。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按照民主决策程序,采取村民议事会、代表大会等村组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讨论决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的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纠纷未解决的承包地暂不登记。

4、群众参与,公开透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中,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取得群众理解支持,调查结果由群众认可,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对土地清查、界址点指认、图表公示签字确认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有村民参与,并经村民或其委托人认可,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二、主要工作

(一)清理土地承包档案资料。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等为依据,清理土地承包方案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登记簿、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要尊重历史,确保真实。

(二)清查土地承包和地块情况。一是搞好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以村或组为单位查清发包方、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和承包块地情况形成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和承包地块调查表。二是清查承包地块由专业测绘人员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共同现场指界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四至。承包地块测量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可选择通过实测法、航测法、图解法、组合法等方法之一确定承包地块界址点坐标。根据承包地块调查结果,以发包方或标准图幅为单元,编制地块分布图,标明地块编号、承包方代表姓名、面积等要素。

(三)权属核实确认。以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和地块测量结果为依据,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连同地块分布图一并交由村或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村、组张榜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每次公示期均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签章确认。测绘技术公司绘制承包土地地籍图。

(四)完善合同。根据权属调查核实和公示确认结果,村组规范开展土地承包合同补签、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分户记载合同变更情况。

(五)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村组将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分布图、地籍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核对无误后登记造册,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同时,向县级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六)颁发证书。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登记簿记载内容,填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报同级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探索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颁发到户。

(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县级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对接,促进信息互通共享。

(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归档。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全过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集中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可提前移交。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成立和完善工作机构。县级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乡、村也要成立确权颁证登记工作小组,并且要安排2-3间办公室,挂牌办公。

2、明确实施单位,制订工作方案。乡、两级也要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步骤、时间节点、保障措施。乡镇级工作方案要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实施,村工作方案要在村组范围内公示。

3、宣传动员。全县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所有涉及的乡、村要分别召开乡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用横幅、标语、明白纸、宣传册、广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目的和原则,采取推荐的方式推选各户代表,代表家庭全体成员参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4、开展培训。县级负责对乡、村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5、确定测绘公司。县级按照有关规定,从具备资质的测绘公司中择优招标确定技术合作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工作人员配合测绘公司对村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土地承包方案等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整理,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制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

(三)第三阶段:清查阶段

1、地块清查。根据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和土地调查成果资料,结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档案资料,村组开展承包地块调查,填制承包地块调查表,制作调查地块工作底图,现场调查指届,测量实际面积、位置、形状和空间分布勾绘地块调查草图,绘制地块分布图对地块边界不清或其他需要实地调查的,解决争议后进行调查标绘,形成农户认可的成果。

2、公示确认。经村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村、组张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和地块分布图。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反复进行核实、修正、公示,以公示确认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签章确认,并据此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测绘技术公司绘制承包土地地籍图。

(四)第四阶段:登记阶段

村组、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审核、整理土地承包权属调查、确认资料,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土地承包权属调查、确认资料无误后,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保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和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做到权属清楚、合同规范、权证齐全、账簿完善、责任明确。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以县级行政区   为单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权证发放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合同与权证不符、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逐项分析检查。要严格检查验收标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工作走过场的通报批评并推倒重来。全县要在12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市对各县市区部分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核查验收,省对县进行抽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县长张福杰任组长,副县长张云龙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成立了确权专门工作小组(附件2),负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指导工作,做好管理平台、数据入库、航空影像、坐标转换、村界数据、乡村编码等技术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免费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土地调查”等相关成果资料。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指导。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县市区做好确权登记颁证文件资料归档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做好对上访群众的接访,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司法部门负责协调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化解土地承包纠纷,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定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好政策宣讲、外业调查、纠纷处理、检查验收和财力物力保障等重点工作。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部门责任。各乡镇应为测绘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合,便于技术公司吃住在乡村,顺利开展业务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村(组)成立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确权登记工作小组,乡、村两级负责清理承包档案、土地承包情况摸底、调查指界、过程公示及化解矛盾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省级补助经费的基础上由县人民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要设立专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三)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改善工作条件,为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督导调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经常性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档案局要做好确权档案的接收保管工作。信访局要做好确权工作中涉及土地纠纷的调解处置工作。全县整体推进,实行定期调度与通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每周通报一次,各乡镇务于每周五下午四点前报本周工作进度到县农经站邮箱(apnjzh@163.com

                                     20157月

 

 

 

附件1

安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

 

组 长:张福杰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云龙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彦普  县农牧局局长

陈馥冉  县财政局副局长

丁志行  县国土局副局长

付孟旭  政府法制办主任

刘官领  县档案局局长

杨振岭  县信访局副局长

刘占虎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跃奇  安平镇镇长

陈俊达  马店镇镇长

崔贺峰  南王庄镇镇长

苏 亮  大何庄乡乡长 

崔庆雷  西两洼乡乡长

范占想  东黄城乡乡长

甄 建  程油子乡乡长

闫恒卓  大子文乡乡长

 

 

附件2

安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

 

组 长:付保卫  县农牧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建印  县农经站站长

成 员:可跃奇  县农经站副站长

王亚芝  农经站科员

逮明德  农经站科员

苑君祎  农经站科员

李泽林  农经站科员

李士英  农经站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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