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作社项目报名通知
时间:2021年02月2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次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项目报名通知
各合作社: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项目开始报名了,欢迎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积极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2月27日-3月4日,具体内容见附件。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7日
附件:
安平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项目
合作社遴选方案
2021年省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资金270万元,用于支持2个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和7个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合作社发展,2020年享受过省级以上(含)财政资金支持补助合作社项目的不再承担此项目。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经农业农村局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遴选方案: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上级规定的条件,所有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均可报名,按照资金数量及支持合作社数,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在支持2个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试点外,另选出省级合作社3家、市级合作社2 家、县级合作社 2 家来承担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项目。
二、评审办法:
示范合作社报名后,由农业农村局抽调科室业务骨干组成资格评审小组,对入围合作社按照得分标准逐一进行打分评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产生7家承担项目的合作社。
三、评分标准(满分60分)
1、农业农村局评审组综合评价最高10分。
2、有必要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悬挂与工商注册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具备基本的办公设备最高10分。
3、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职责分工落实到位,最高分10分。
4、按照合作社财务记录完善情况最高10分。
5、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并且规范的最高10分。
6生产种植记录台账完善的最高10分。
7、违规使用国家专项资金或财政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查处的;侵犯国家部门、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或因其它利益纠纷、土地纠纷存在不稳定隐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系统显示异常的;对问题合作社实行一票否决。
8、参与扶贫或特色种植有区域带动作用的合作社可以加2分。
7个合作社名单评选产生后进行公示,同时农业农村局逐一进行下乡调查,对发现合作社面积不实或明显不适合承担项目的关键因素,将取消问题合作社项目资格,按照得分由后续合作社依次递补。
温馨提示: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到2021年3月4日下午5点截止,报名地点:安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泽林;手机18031801129,报名时请携带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合作社项目资格评审小组名单
组 长:张彦普
副组长:赵铁栓
组 员:王亚芝、李泽林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