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2017年农机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
时间:2017年05月12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次
为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促进和导向作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机化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根据《河北省2015-2017年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冀农计发[2015]5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机具种类
列入国家或我省《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民可自主选购。
对购买深松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玉米深松施肥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三、补贴标准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规定,2017年我县继续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方式。补贴额不超过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30%。具体补贴标准执行《2017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确定的补贴限额。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县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的确定优先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按规定报废更新农业机械的优先补贴。
五、对补贴对象的要求
一是购机农民、农业或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法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农业经营织还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现场报名,不得与经销商串通冒名顶替套取补贴资金,不得倒卖补贴指标。二是购机户必须按确认通知书确定的类型购机,不准私自调换机具类型。四是补贴机具两年内不得转让或转卖,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县农林局和县财政局审批同意。如有擅自转卖或转让行为,取消五年申请购买补贴农机的资格。五是若放弃购机,必须及时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等补贴手续交县农林局。六是补贴机具必须喷涂统一标识和机具编号,纳入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必须办理牌证手续。七是购机户必须向县农林局提供本人准确的手机号码或家庭电话,否则,在补贴实施过程中相关事宜通知不到,由申请购机者负责。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办法
购机者持有效证件于5月15日-19日自愿到安平县农林局农机管理推广中心报名,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领取《2017年安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书》。
安平县农林局咨询与监督电话:0318-7524305 0318-7880028
安平县农林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