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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百草枯农药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29日来源:安平县农林局作者:安平县农林局点击:

 安平县农林局

 

关于加强百草枯农药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745号公告规定,自20167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的销售和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7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但要把握政策界限,依法对百草枯其它产品进行监管,一是71日以后国内仍可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百草枯产品。南京红太阳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百草枯可溶胶剂(农药登记证PD20131912,有效起始日:2013925,有效截止日:2018925)是目前唯一农药登记证在有效期的百草枯产品。二是71日以后国内仍可销售和使用的百草枯产品。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50%百草枯可溶粒剂(农药临时登记证LS20120374,有效起始日:2014118,有效截止日:2015118),农药登记证已不在有效期,但其在产品质量有效期内的产品仍可合法销售和使用。

 

安平县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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