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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蔬菜产业贷款贴息政策

时间:2023年12月22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

附件1

衡水市蔬菜产业贷款贴息方案

为确保科学规范地使用蔬菜产业贷款贴息资金,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我市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全链条提升,做大做强蔬菜优势产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贴息对象

从事蔬菜产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贴息范围

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银行贷款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的利息可享受贴息享受贷

款贴息的项目设施农业标准化园区建设、现代设施农业新建或改造提升、现代设施种植建设、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等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全链条发展的项目

、贴息标准

对在贴息范围内的贷款,给予年化2.5%的贴息,同一笔贷款不享受重复贴息政策贷款使用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用款时间计算贴息

、实施流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与银行贷款主体一致;

2.贷款合同(协议)明确贷款资金用途为农业生产经营等范围;

3.贷款发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以银行放贷凭证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2.反映申报主体贷款及付息情况的证明材料。

1贷款合同复印件;

2贷款合同对应的放款凭证(银行盖章确认);

3归还同笔贷款的利息支付凭证(银行盖章确认);

4贷款资金使用用途相关凭证材料(或情况说明)。

3.申报主体身份认证材料。

1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申报贴息资金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生产经营者(含农户)申报贴息资金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分期申报贴息资金的,在第一次申报成功后再次申报后续期数的只需提交"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和"归还同笔贷款的利息支付凭证(银行盖章确认)”,其他材料不用再提交。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请。

2.审核确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补助期限和贴息比例测算农业经营主体应享受的贴息总额,汇总提出全县贴息补助申请,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市农业农村局对县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3.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批准后,各县市区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农业经营主体。

、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农业农村、财政、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作联动机制,对高品质蔬菜产业发展给予积极支持。要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制定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专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贷款贴息奖补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严格资料审核。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经营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逐一核对,科学计算、确定贴息金额要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的审核,对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取消其贴息资格。

(三)做好宣传总结。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贷款贴息项目政策,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知晓度和积极性。要及时上报项目开展情况的总结宣传典型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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