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健全仲裁体系,加强规范管理

时间:2018年12月02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

健全仲裁体系 加强规范管理

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近年来, 安平县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始终坚持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作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抓手,加强宣传培训、健全仲裁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调解仲裁水平,依法、及时、有效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构建调处体系,依法调解仲裁。安平县把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作为贯彻实施法律的基本保障,加快仲裁体系和仲裁机构能力建设,乡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基本建立。2007年以来,安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农村土地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布了成员名单,并于2010年、2012年两次调整了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分管农业的政府副县长担任主任,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司法、信访、农经、法制办、妇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律师、农民代表等为成员。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林局,安平县管理站合署办公,配备仲裁工作人员5。全县八个乡镇设司法所,乡镇主管农业副职及专职人员协调配合农村土地调解,各行政村村班子负责本村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实现了县、乡、村调解仲裁机构全覆盖,形成了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开展调解仲裁工作。

二、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办公设施。安平县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仲裁庭合议调解室,办公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配备了台式和手提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确保当事人提出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有专门机构受理,有固定地点办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安平县把仲裁员队伍建设作为贯彻实施法律的关键环节,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律又懂农村政策、熟悉农村情况、适应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需要的仲裁员队伍。截止目前,全县兼职、非兼职仲裁员达到了30名以上。在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中,将仲裁员培训作为着力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培训有效提高了县乡农经干部及调解仲裁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纠纷调处能力,促进了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仲裁程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各地仲裁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仲裁委员会章程,制定了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调解员职责、仲裁办公室职责及仲裁员工作守则、仲裁程序、仲裁委员会会议、仲裁员培训、案件合议、档案管理、仲裁庭工作纪律等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印制了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规范了30余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律文书。在开展调解仲裁过程中,各地严把审查立案、庭前调查、现场勘验、开庭审理、依法仲裁、文书送达关和结案归档等七道关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安平县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手段,并与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活动相结合,采取印制宣传资料、开辟宣传橱窗、组织宣讲、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为法律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法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共印发法律宣传彩页五千份明白纸1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上千人次,切实提高了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对法律政策的知晓率,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用法律形式维护自己权益,有效减少了上访压力,推动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调处纠纷。县、乡、村各级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调解仲裁活动,受理的纠纷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调处。近三年全市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确权等各类纠纷629件,经过县、乡、村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的努力,全部得到妥善解决,调处率达100%,其中县区仲裁委员会调解解决22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仲裁工作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开始逐步发挥。

 

 
版权所有:安平县农牧局 电话:0318-7524305 邮箱:apnyj001@sina.com
地址:河北省安平县为民街43号 邮编:053600
冀ICP备20001653号-1 安网证明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