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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农林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时间:2018年03月0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


 

(一)安平县农林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业、农村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林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生产计划、农业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金融保险及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建议。执行农业和农业经济法律法规,推进农业依法执行。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负责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扶持和服务。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监测。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鱼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

(七)负责动植物重大疫病和病虫害防治。执行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规章、制度和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组织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境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执行相关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引进、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新成果。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贯彻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外来物种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和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森林防火工作,保证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十六)承担推进林业改革和基层林业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的责任。

(十七)参与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及其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安平县农林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和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有关农业方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宣传工作。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与听证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拟订农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本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编制并执行年度预算,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平衡,参与专项经费的安排,监督项目的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开发的投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农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二)农林股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提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指导组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扶持和服务。

拟订粮、棉、油、菜等作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指导农作物重大害病虫防治事宜;指导全县有关粮、棉、油、菜项目及基地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负责全县林业资金的划转并监督指导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全县林业资金决算;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林业信息统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植物新品种保护、监管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依法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参与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种、养殖投入品使用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违禁投入品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推进农产品无公害工作。

组织落实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定、计划、统计等工作;拟订县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三)畜牧水产股

负责拟订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负责畜牧业统计工作,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做好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种畜禽等管理工作;拟订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草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草种品种审定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水产养殖品种(良种)审定;组织开展水生动植物防疫,指导水产养殖病害防控;负责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协调实施。负责饲料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

(四)行政审批股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及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监管、年检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进驻政务服务窗口事项的管理,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负责本部门全部行政权力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用印审批;负责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的拟订、落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材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645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5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安平县农林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645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4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309.76万元,主要是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980万元,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疫病防治专项101.23万元,2018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1000万,县域主要公路植树绿化占地租金215.4万元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6450.2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023.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等。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本部门“三公”经费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为1万元,比去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按标准执行。

5、绩效预算信息

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报,实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

  二是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制订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履职效益四个部分的管理办法,增加预算完成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及时性”“履职效益等指标,加大对预算执行的考核指标分值。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26农林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林业生态建设

1869.17

组织全县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防治水土流失、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完成省市下达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造林任务及全县森林覆盖率考核目标。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1、造林绿化

1797.17

组织、指导全县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指导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

提高农产品产量

效果指标

全县森林面积净增加量与全县面积的比率

0.8

0.6

0.5

产出指标

当年全县造林绿化完成面积

100%

80%

60%

效果指标

粮食等农作物亩单产水平较上年增长的比例

10%

8%

5%

产出指标

对小麦、玉米、水稻、棉花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全覆盖

98%

95%

92%

产出指标

达到标准的亩数占项目区耕地数的比例

100%

95%

80%

  2、森林抚育

 

组织对中幼龄林进行抚育作业,低质低效林改造,更新造林。

提高蔬菜品质,实现产销一体;增加肉、蛋供应量和提高畜产品质量

产出指标

全县森林抚育作业完成面积

 

 

 

产出指标

年度内蔬菜标准元创建数量占计划创建数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标准化建设任务完成数量占计划建设任务完成数量的比例

100%

95%

90%

  3、退耕还林

72.00

按照规划和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等工程,兑现政策补助资金。

提高乳粉用奶源基地建设水平和奶源质量

产出指标

全县完成退耕还林任务面积占省市下达退耕还林任务面积的比率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年度内种植优质青贮玉米数量完成率

95%

90%

80%

产出指标

年度内生产乳粉用泌乳牛增量完成率

95%

90%

80%

效果指标

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面积占退耕还林任务面积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年度内种植优质苜蓿数量完成率

95%

90%

80%

  4、防沙治沙

 

组织实施全县防沙治沙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提高水产品产量、现代化管理水平

产出指标

全县完成的防沙治沙面积与占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的比例

100%

95%

90%

效果指标

沙化土地面积治理情况

 

 

 

效果指标

标准化示范区平均亩增产量与上一年度平均亩产量比值

20%

15%

10%

产出指标

渔业互助保险入保数量占计划入保数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管辖海域和水库、湖泊等内陆水域主要经济海淡水品种苗种增殖放流完成量占计划增殖放流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年度内渔业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数量占计划建设数量的比例

100%

90%

80%

  5、扶持特色农业(中药材标准化种植)

 

在药材优势产区和主产、特色区域,开展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创建活。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产出指标

年度内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创建数量占计划建设数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界核定面积与总任务的比率

100%

90%

80%

效果指标

核查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

95%

85%

80%

  6、林业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保护与建设

 

依法对森林、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等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公园、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监督湿地、森林公园合理利用。

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加强湿地保护恢复。

产出指标

湿地监测管理目标完成占管理目标计划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任务完成占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的比例

100%

90%

70%

产出指标

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占工作任务计划的比例

100%

90%

85%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

200.00

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支持全县农业企业产业化加快发展。

拉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创造县域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1、实施农业产业化专项补助

200.00

通过政策资金引导,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和大型物流项目。

提高农产品加工水,提高农民收入。

效果指标

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比上一年同期增长情况

10%

8%

5%

效果指标

全县主要果品优质果产量占全县果品产量比率

85%

80%

75%

产出指标

良种使用面积与新发展果品面积比率

95%

90%

80%

产出指标

全县果树结构调整生产完成面积

95%

90%

80%

产出指标

年度内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生产化补助占应补助的比例

100%

95%

80%

效果指标

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比上一年同期增长情况

64.5%

63%

62.5%

  2、支持苗木花卉产业发展

 

改善苗木花卉产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和技术手段,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

提高我县苗木和花卉产业的整体水平。

产出指标

全县花卉新栽植面积

200

180

150

  3、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落实林业产业政策,扶持林业重点企业和合作组织发展,加强木材行业管理。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落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

提高我县林业产业的整体水平。

产出指标

完成任务情况占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对比

100%

90%

80%

效果指标

实际落实贴息贷款规模占国家下达计划规模的比例

90%

70%

50%

产出指标

完成任务情况占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的比率

100%

90%

80%

三、林业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

10.00

组织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推广,为林业生态发展和林产品生产提供公共支撑。

示范推广林业生产管理的良种、良法,提高林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

 

 

 

 

 

  1、林木良种繁育

 

县级及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全县林木种质资源管理

实现农作物秸秆的高效能源化利用,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改善农村环境。

产出指标

全县完成良种基地生产面积占年度任务的比率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全县良种培育数量占年度任务目标的比率

100%

90%

80%

效果指标

年度内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与计划情况相比较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年度内小型沼气工程建设完工数量占计划建设完成数量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年度内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完成情况与计划完成情况相比较

100%

95%

90%

  2、农业污染治理

 

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土壤样品的制备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农产品产地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

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根据监测结果编制农产品产地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

效果指标

土地污染修复效果实现情况与计划实现情况相比较

100%

98%

95%

产出指标

完成任务情况占年度任务目标对比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年度内监测任务完成情况与计划监测开展情况相比较

100%

98%

95%

  3、草原生态保护

 

加强草原防火、防鼠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草原火灾、鼠害监测预警与防控工作。

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

产出指标

年度内重点草原区防火、防鼠补充物资到位量占计划到位量的比例

100%

95%

90%

效果指标

发生鼠害的草原面积占全部草原面积的比例

100%

95%

80%

产出指标

年度内草原防火、防鼠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量占计划完成量的比例

100%

95%

80%

效果指标

等级以上火灾、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数量

100%

95%

80%

产出指标

年度内草原火灾、鼠害监测预警与防控任务完成量占计划任务量的比例

100%

95%

80%

效果指标

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面积占全县森林面积的比率

0

1

2

效果指标

全县森林火灾发生面积与森林面积总和的比率

<0.1

<0.2

<0.3

产出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完成面积占计划的比例

90%

80%

60%

  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控

10.00

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保障生态安全。

产出指标

完成情况占年度任务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完成情况占年度任务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5、林业科研推广

 

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层推广体系建设等。

发挥科技成果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基层推广体系。

产出指标

推广项目完成情况与占度任务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6、林业行业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林业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相关质量安全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保障林产品、果品质量安全。

产出指标

果品抽查监测批次占计划批次的比例

100%

95%

90%

  7、森林公安

 

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执法能力,减少林区案件发生、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

产出指标

涉林刑事案件批捕量占案件量的比率

95%

90%

85%

产出指标

已办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

95%

90%

85%

  8、林业基础保障设施建设

 

国有林场交通、通讯、电力设施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防火、营林房舍等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等建设。

改善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单位的基础设施,缓解国有林场经济危困,保障林业健康发展。

产出指标

林业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100%

90%

80%

  9、森林资源监测与管理

 

严格执行林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负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

监管全县林地、林权和森林资源,提高林业资源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效益。

产出指标

审核工作完成情况占年度目标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占年度省政府布置的目标的比例

100%

95%

90%

四、农业科技支撑和公共服务

2219.05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和防灾减灾体系,推动农业生产向现代农业发展。

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

 

 

 

 

 

  1、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及农机作业补贴

980.00

开展耕地深松作业,作业深度超过25厘米,深松间隔不大于70厘米,通过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有效节约了水资源,提高了肥料利用率。

保障全县林业事业健康科学持续发展

产出指标

年度内深松耕地完成面积占计划深松面积的比例

70%

68%

65%

效果指标

深松后亩单产增长情况

10%

8%,

5%,

产出指标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2、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

1000.00

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

推动园区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进步、质量安全、生态环保水平显著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

效果指标

农业园区单位面积产值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幅度

30%

15%

10%

效果指标

农业园区农民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幅度

30%

15%

10%

产出指标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年度内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投资额

95%

90%

80%

  3、农作物种子鉴定与推广

 

推广应用农作物优良品种,对农作物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通过农作物新品种质量监督检验,推广优良品种,提高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覆盖率。

效果指标

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计算方法:良种种植面积占种植面积的比例

97%

95%

92%

产出指标

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样品数量占计划抽查数量的比例

100%

90%

80%

  4、畜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对奶牛、肉用种牛、种公猪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向社会推广优质的畜种。

推广优质种畜禽品种。

产出指标

肉用公牛的性能测定完成数量占任务计划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完成数量占任务计划的比例

100%

90%

80%

产出指标

种猪常温精液产品抽样检测数量占全部数量的比例

100%

90%

85%

  5、动植物疫病防控

207.43

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建立完善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组织开展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有效减少动植物疫情危害,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效果指标

及时处置突发动植物疫情次数占实际发生疫情次数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占需处理量的比例

100%

80%

60%

产出指标

应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量占计划强制免疫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动植物疫情监测数量占计划检测数量的比例

100%

90%

70%

  6、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0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效果指标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情况

0%

2%

5%

产出指标

实际抽检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批次占计划的比例

100%

98%

95%

  7、农业信息服务

 

组织开展农业统计,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建设农业信息管理体系,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信息服务水平。

效果指标

在规定时限内发布的农业信息量占实际发布农业信息量的比例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农业信息社会发布任务完成情况

100%

95%

90%

  8、农业技术推广与研究

29.62

建设农业创新团队,农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

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提高农业技术水平。

效果指标

采取情况调研、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参训人员对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的满意度

90%

80%

60%

产出指标

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数量占年度培训任务的百分比

100%

80%

60%

  9、农业防灾减灾

 

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加强灾情监测,组织灾后生产恢复。

产出指标

救灾物资到位情况

100%

95%

90%

产出指标

反映灾情报告的准确性

100%

95%

90%

五、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

622.62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创新农业经营主体。

规范流转行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土地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综合性合作社等多元化、多类型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培训力度。

促进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产出指标

年度内县级示范社新增数量

4

3

2

  2、土地确权登记

622.62

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试点,并逐步向全县全面推开。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利益,促进规模化经营。

产出指标

年度内全县耕地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面积数占年度内进行确权登记测量的耕地面积比例

100%

95%

90%

  3、农村经营管理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盘活集体存量资产资源,拓宽集体增收渠道,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产出指标

年度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成的数量

80%

70%

60%

六、推进新农村建设

72.00

通过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和开展新民居中心村示范点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通过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和开展新民居中心村示范点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1、美丽乡村建设

72.00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以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为重点,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围绕农村改造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按照分期分批推进的要求,每年选定一批重点村实施改造提升。

效果指标

达标的美丽乡村数占年度建设任务的比例

100%

85%

70%

产出指标

当年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村占年度任务的比例

100%

95%

90%

  2、新民居中心村建设

 

推进新民居中心村示范工程建设,打造一批符合全面小康要求的新型农村社区和美丽乡村。

按照新民居中心村工程建设周期,建设一批多种类型、有示范意义的新民居中心村示范点。

产出指标

当年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的中心村示范点占其全部任务的比例

100%

80%

60%

产出指标

当年按规定要求完成开工任务的中心村示范点占全部新启动中心村示范点的比例

100%

95%

90%

七、农业政务管理

316.92

开展农业宣传,推动农业政策落实。推动各项农业工作的开展。

保障各项农业工作的正常运行

 

 

 

 

 

  1、综合业务管理

10.00

调研提出规划和建议,工作部署、协调推动、普查统计、督促指导、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及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行政管理事项。

加强管理,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任务

产出指标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2、综合事务管理

306.92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开展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加强机关事务性管理,提高机关自身工作能力。

产出指标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00%

95%

90%


    6、政府采购信息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7、国有资产信息

本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2094.32为万元。

安平县农林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部门:   农林局                截止时间:20171231

项目

数量

价值(万元)

资产总额

——

2094.32

1、房屋(平方米)

5326

648.13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5326

648.13

2、车辆(台、辆)

9

50.2

3、其他固定资产

 

1395.99

 

   8、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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