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农牧局政务公开事项
时间:2014年05月0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次
一、 安平县农牧局班子成员职务和内设机构
安平县农牧局班子成员:张彦普 局长
付保卫 副局长
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有:
安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一是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计划;二是承担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布置的试验、示范、推广、监测等任务;三是对乡(镇)农技人员和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开展业务和技术咨询;四是在全县农作物病虫害中,拟订实施全县植物检疫工作计划及中、短期预测预报;五是负责全县测土配方及其它土肥项目实施和监督;六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农机管理站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二是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计划以及补贴资金的项目申报,安排使用和检查监督;三是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农机补贴工作及农机补贴机具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做好机具售后服务及使用技术指导工作。
农机监理站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机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查禁伪劣农机产品;二是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并依法处理;三是负责全县农机牌照注册登记业务,驾照及其行驶证办理工作。
农经管理站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二是宣传、贯彻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情况;三是加强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确权及其流转管理,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四是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五是负责全县土地仲裁,解决农村土地中纠纷问题。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三是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查处违法生产和经营农作物种子的行为;四是受县农牧局委托负责全县种子、化肥、农药行政执法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及重大违法(规)案件的查处;五是组织实施全县性农业行政执法联合行动。
二、 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或权利运行流程
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机牌证注册登记及其植物产地和调运检疫审批。
权利运行主要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业务。
具体工作流程见附1,附2,附3,附4。
三、 服务监督电话:0318-752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