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要求全省统一使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
时间:2013年09月29日
来源:河北农业信息网作者:anpingnongye
点击:次
近日,省农业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统一使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该标识是农业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增强基层农技推广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凝聚力与影响力,打造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整体形象而研究确定的。
该标识图案的使用主体为国家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使用时可根据需要同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改变图案的结构和色彩。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在有关办公场所、交通工具、证书证件、官方网站、工作服装、宣传材料等方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