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规模养殖场出栏生猪给予补贴的通知
各生猪养殖场、户:
为引导生猪养殖场适时出栏,避免人为压栏,鼓励养殖场自觉维护生猪生产经营秩序。经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研究,拟对生猪规模养殖场给予补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满足以下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给予补贴:
1.2023年年出栏3000头以上,2024年同比增5%以上的养殖场;
2.2024年1至9月累计出栏2300头以上,第四季度出栏量环比增10%以上的养殖场。
二、补贴标准
根据生猪年出栏量,分3个规模档次,分别是:
年出栏3000--4999头的规模养殖场,每场补贴资金不超过1万元;
年出栏5000--9999头的规模养殖场,每场补贴资金不超过2万元;
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场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
三、截至时间
出栏数据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出栏数量以生猪检疫证数据或正式交易发票为依据,严防数据造假,坚决避免出现骗取补贴资金现象。
请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积极联系所在乡镇动物防疫站报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南王庄镇、大子文镇联系人及电话:张 丁 13784876788
西两洼乡、程油子乡联系人及电话:张 旭 13393282222
安平镇、东黄城镇联系人及电话: 甄玉亭 13833829678
马店镇、大何庄乡联系人及电话: 高 磊 13623376663
附件:安平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汇总表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