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安平县省级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公示
时间:2026年03月13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次
按照冀农财发〔2026〕1号《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26年省级衡沧及冷凉地区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已完成《2026年安平县省级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将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安平县农业农村局反应,反应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电话0318-7524305)
附件:《2026年安平县省级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安平县省级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冀农财发〔2026〕1号《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26年省级衡沧及冷凉地区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推进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打造安平县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样板,不断提升安平高品质蔬菜综合生产能力,2026年省级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支持安平县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以财政资金为引领,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促进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做大做强蔬菜优势产业。
二、绩效任务目标
立足我县蔬菜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聚焦增强设施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灾水平,稳步扩大设施生产规模,加快推进设施化、智能化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全县设施蔬菜面积达200亩以上,项目实施区域内,亩效益提升5%左右,省级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引领农业结构调整落实,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
安平县省级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由一家主体实施,有新建和改造提升两部分,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00万元。
(一)项目主体:安平县润物农场。
(二)建设地点:安平县南王庄镇角南村、安平县东黄城镇东北黄城村。
(三)建设内容:1、南王庄镇角南村新建温室7座及配套设施,占地8.82亩;改造提升塑料大棚16座及配套设施,占地47.95亩。2、东黄城镇东北黄城村新建温室32座及配套设施,占地144亩。
(四)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申请财政资金800万元。其中投资1580万元用于温室及大棚主体结构和环境监测调控,投资950万元用于水肥管控,投资270万元用于配套设施装备建设。
(五)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实施主体公开招标,项目完成后经结算审核,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结算价格的30%比例,将财政资金拨付给实施主体,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衡沧高品质蔬菜产业示范区创建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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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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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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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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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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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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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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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润物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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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庄角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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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和环境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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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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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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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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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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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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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黄城镇东北黄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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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和环境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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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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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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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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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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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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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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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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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进度
2026年3月底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
2026年4月-12月底组织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安平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确保项目按国家规范性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单位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项目实施,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二)加强资金监管。督促承担项目的主体按照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进度。同时做到专款专用,不允用作工作性经费,不得套取、挪用及超范围支出,不得大额提现、白条入账。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结算审核、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三)规范项目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项目实施。确定项目奖补对象、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均在安平农业信息网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等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对项目展开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