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其他产业发展)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安农[2024]21号)文件要求,经农业农村局申报、省厅确定实施主体3家,分别是安平县元龙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安平县绿沙滩种植专业合作社、安平县唐贝苗木专业合作社,特此公示。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