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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业化科2026年相关项目储备工作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15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npingnongye点击:

各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将《2026年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发布,请大家根据省厅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我们将择优选择建设意愿强烈,且符合储备指南要求的经营主体进行项目储备。请经营主体与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联系。

咨询电话:7524305,联系人:  

附件:2026年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1015

 

 

 

 

 

 

 

 

 

附件:

2026年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为做好我省 2026 年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以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数字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 年)的通知》《河北省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 年)》等文件精神,2026年继续实施省级智慧农业建设项目,聚焦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智慧(无人)农场、智慧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提升全省农业产业数智化水平。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应用场景项目。

申报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区域应具备良好的农业产业基础,县域内耕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具备数字化改造条件。申报单位需具备较强的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能力,能与科研单位、企业合作推进技术落地,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建设总金额的50%

(二)智慧(无人)农场应用场景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主体所在区域农业基础良好,可支撑无人农场建设与运营。申报主体在智能农业装备、农业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方向具备良好的基础,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条件和能力,能为项目执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农场长期稳定发展,具备农场建设相关经验的主体优先。田块面积相对集中且总面积不小于2000亩左右,并具备辐射10000亩耕地的能力,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满足宜机化作业需求,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建设总金额的50%

(三)智慧设施农业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区域应具备设施农业产业基础,重点支持老旧设施改造和现代化智能设施建设。实施主体需具备一定的数字化应用基础,应用比例不低于30%。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建设总金额的50%

、资金支持额度、支持环节、补助方式

资金用于建设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应用场景、智慧(无

人)农场应用场景和智慧设施农业应用场景。支持资金不得用于土建工程、非数字化装备,且用于软件开发(含软件购置)的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支持资金的20%

(一)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应用场景。支持资金300

元,主要用于技术方案集成与模型优化、监测设施设备配套、农

机信息化改造、监测预警、低空、人工智能等技术服务、智能控

制平台开发、全产业链补链强链和解决方案总结推广。

(二)智慧(无人)农场应用场景。支持资金19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设施设备配套、农机信息化改造、监测预警、低空、 人工智能等技术服务、智能控制平台开发和技术模式总结推广。

(三)智慧设施农业应用场景。支持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老旧设施数字化改造、现代化智能设施技术装备应用、智能管控系统开发、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装备服务和技术模式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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